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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28-82745668发布时间:2019-12-11 点击量:{content:visits}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2018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将申报工程技术电子(电气)、广播电视工程、制药、化工、食品酿造等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市域内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电力技术与工程、电气安装、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广播电视工程、生物工程、生化工程、制药、化学工程、精细化工、橡胶制品、化学肥料、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油气储运、食品酿造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在相关专业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在相关专业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中专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2)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第一个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起算)。非相关专业成人学历大学本、专科申报时需再增加2年;
(3)硕士毕业满两年。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职称申报都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三年以上资深的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都要有签名和联系电话,评审专家和主管部门可据此直接联系考核。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不低于3000字)一份;
5、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论文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限制条件,但申报人员应该认真详细地准备和提供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材料,以供评审专家考核。
6、①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不再提交;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工程技术电子(电气)、生化与制药、化工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网上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明确要求。凡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电子(电气)、制药、化工等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详细了解申报范围、条件、材料和程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称资格进行申报。
2、填写申报信息。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请于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9日登陆成都人才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系统”(http://zc.rc114.com/Login.aspx)注册账号,凭账号登录后根据申报指南及网页指示逐项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相关文本。 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3、公示。申报人员登录“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系统”确认已完整提交各项信息后,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打印并报所在单位公示一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名留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上签名留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4、网上缴费。申报人员按提示网上支付评审费用,并在三个工作日后登陆个人申报页面确认缴费是否成功。本次申报不接受现场缴费,网络缴费相关问题咨询请登录成都人才网留言箱
(http://www.rc114.com/Info/SuggestionBox.aspx)咨询。
5、现场验证。网上申请结束后,关注成都人才网--职称申报(http://www.rc114.com/HumanAgency/ZCGuide.aspx)--报名通知,按现场验证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6、领取证书。验证通过后关注成都人才网--职称申报(http://www.rc114.com/HumanAgency/ZCGuide.aspx)--领证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职称资格证书和评审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14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网络申报评审及缴费时间:2018年9月30日至10月19日。
(二)咨询:成都人才网“意见/咨询箱”(http://www.rc114.com/Info/SuggestionBox.aspx)。
联系电话:62811133。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61888191(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8〕567号)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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